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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退还赃款怎么处罚 盗窃文物转卖量刑标准是怎样

2022年7月7日  商丘刑事律师   http://www.gyzsxsls.com/

 周芳卫律师,商丘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河南京港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盗窃退还赃款怎么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有很多刑事犯罪都是与钱财有关的,例如侵占、诈骗、盗窃骗取他人财产时,就会构成侵占罪、盗窃罪、诈骗罪等。那么,盗窃退还赃款怎么处罚接下来,为大家一一解答这些法律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大家了解相关知识。

  一、盗窃退还赃款怎么处罚

  2007年7月至9月,赵某出资租赁房屋,并设立办公室、经理室等,后被告人李某化名李处长伙同孙某等人假冒时内乡县湍东源地矿物资采购供应站的名义,以需要订制服装为由将陕西省某制衣厂业务员张某等人骗至内乡县,又以合同签订后需要给别人送礼为由骗取张某现金5000元及部分服装样品,后将赃款平分。案发后,部分赃物已追退被害人,赃款已退。

  检察机关遂以诈骗罪将被告人李某公诉至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

  内乡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鉴于被告人李某案发至庭审当中,认罪态度较好,且赃款赃物已全部退赔,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2012年6月21日,内乡县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二、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三、如何认定积极退赃

  发现暗中送的或者家属代为收受财物而退还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行为人为谋取某种利益,在对方不接受财物的情况下,采取暗中送物或将财物故意放在对方的办公室或家中即离去等方式,让对方接受财物,对方一旦发现财物及时退还。还有的因为对方拒受财物或怕对方不收财物,就以种种借口让其家属代收,对方发现后。即将财物退还。对上述情况,由于行为人缺乏受贿的故意,显然不能以犯罪论处,更谈不上;积极退赃;减轻处罚问题。

  因悔罪或未把允诺的事办成而退还

  有的行为人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后,因某种原因而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决定把财物退还给对方;有的人因未给对立办成允诺的事,而自动把收受的财物退还给对方。如何认定上述两种行为的性质,在司法实践中意见不一。一种意见认为,主张退还索取或非法收受的他人财物,致使受贿行为不复存在,谈不上定罪处罚的问题。另一种意见认为,行为人虽然将索取或非法收受的财物退还了,但不能抹杀已构成受贿罪的事实,只是在处理上可以从宽而已。现在同意第二种观点较为多数。其一,这种退还,不能否定犯罪事实的客观存在及其对社会的危害。即这种退还仍然是构成犯罪前提下的退还。其二,这种退还,只能说是一种悔罪表现。行为人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变为不愿占有他人财物,表明其主观恶性的减弱,并且减少了对方的经济损失。其三,这种退还,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者外,对于受贿罪的构成没有影响,只对量刑具有一定意义。鉴于受贿人最终将索取或非法收受的财物主动退还,这属于;积极退赃;行为,由于其主观恶性的严重程度和情节恶劣程度以及社会危害性相应减轻,因而在处理时,一般应予从宽。

  因对方索要而退还

  这种情况大体有三种表现:一是对方对索贿不满,要求退还。二是对方谋取利益的目的未达到,要求将贿赂款退还。三是对方因受到追查而要求退还。

  

盗窃文物转卖量刑标准是怎样

  盗窃国家珍贵文物罪是违反国际公约关于保护艺术珍宝的规定,以非法进出口和转移占有权为目,而实施的盗窃国家珍贵文物的行为。国际刑法中的一种犯罪。主要特征是:犯罪主观方面出于故意,且必须具有非法进出口和转移国家珍贵文物占有权的目的。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实施了盗窃国家珍贵文物的行为。那么盗窃文物转卖量刑标准是怎样,以下由编辑为您介绍。

  一、盗窃文物转卖量刑标准是怎样

  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五百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二年内三次盗窃的,每增加一次作案或者一种情形,分别增加二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二件的,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

  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文章来源: 商丘刑事律师
律师: 周芳卫 [商丘]
河南京港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513857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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